关于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提案承办的通知

来源:工会发布时间:2020-05-08浏览次数:162

校工会〔2020〕7号

各相关单位:

我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共收到提案(草案)55件,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并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共立案30件,另作为意见和建议转交有关单位23件,作撤案处理2件。立案的30件提案共由8个单位承办,6个单位协办。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立案和承办单位情况(见附件1

二、提案承办要求

1. 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主动与提案人协商,保证提案承办质量。对提案所涉及的问题,能解决的应尽快解决,暂不能解决的应在答复中说明理由,并提出明确的解决办法(包括时间和具体措施)。

2. 涉及多个单位协同办理的提案,承办单位牵头负责提案答复,协办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共商解决办法。

3. 承办单位须在1031日前,按照规定的答复函格式写出书面答复。办理答复函需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送交校工会(包括电子档和纸质档)。

 

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提案及承办单位

附件2:黄冈师范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提案答复函校工会〔2020〕7号提案承办.docx

 

 

 

                                    校 工 会

第三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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