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24年3月9日召开,2024年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自今日开始启动。根据《黄冈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提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
二、征集对象
全体正式代表或代表团。
三、提案内容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提案内容主要包括:(1)涉及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2)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和制度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方案;(3)有关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4)教职工关心的绩效工资分配等比较重要的民生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作为提案受理:(1)教代会规定职权或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2)一案多议、多案多议的问题;(3)涉及个别单位或教职工个人的不具有普适性的问题;(4)未经过充分调研,案由不符合实际,缺乏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提案格式
(一)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提案人可以提出意向承办单位。
(二)提案应按统一规定的提案表格式填写,允许另附页。
(三)提案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案名:即提交的意见或建议的题目,如“关于xxx的建议(提案)”;
2.提案理由:即提案人应说明提出本案的原因、根据,问题要说清楚,并有情况分析,要有调研做支撑;
3.整改建议:即提案人应提出明确的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
五、提交要求
(一)为了保证提案工作的顺利进行,提案填写必须符合规范。提案表(附后)需打印二份,1名提议人、2名及以上附议人必须在提案表上手写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
(二)提案代表在规定的期限内,先将填写的提案表交各分工会主席预审,预审合格后再交各代表团负责人初审,代表团负责人提出是否建议立案的意见并签字。提案表由各分工会汇总后送交校工会办公室(厚德楼508室,电话:8835608)。
(三)提案表必须同时递交纸质档和电子档,空白提案表在工会QQ群下载。电子档发至邮箱2213529075@qq.com。
六、提案审理
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对征集的提案进行审查、归类、整理、编号、登记。经审查立案的提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未被立案的提案转为建议提供给相关职能部门参考。提案征集和处理结束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提交教代会全体代表审议。
各分工会和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提案征集工作,成立提案征集工作小组,在广泛宣传和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提交高质量提案。
附件:黄冈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2024年提案表2024年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docx
黄冈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