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来源:工会发布时间:2021-11-18浏览次数:308

为进一步实施送温暖工程,体现学校对困难职工的关心,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切实做好生活困难教职工的扶困救助工作,把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工作落到实处,把温情和组织关怀送给困难教职工,特制定办法。

一、补助对象 

1.我校在册正式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黄冈市最低生活保障者;

3.因遭受意外灾害造成生活困难者;

4.因疫致病造成生活困难者

5.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者

6.家庭突发重大事故或职工本人遭受重大疾病者。 

二、补助等次及金额  

特等  3000元 

一等  2000元

二等  1000元

补助方式

(一)集中申报

1.每年11月,工会发出通知,集中评审。由个人书面申请,填写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说明家庭经济来源、人均生活水平等情况;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的情况说明  

2.各基层工会针对申请人实际情况,提出初步评审意见并确定等次,将评审结果纸质材料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档一起报校工会  

3.校工会组织基层工会主席参加的评审会议,对各单位申请情况进行评审,评出补助等次  

4.校工会审核,并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5.在校园网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由校工会统一造册,补助发放到困难职工个人工资卡。

7.已享受学校大病医疗保险互助金的职工不再给予困难补助。

(二)特殊补助

对于家庭突发重大事故或职工本人遭受重大疾病的,由职工所在基层工会提出报告,经校工会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给予特等补助。

四、本《办法》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从201811月5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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