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评选2021年湖北五一劳动奖和湖北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精神,为了团结激励广大教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学校建设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校工会决定开展2021年湖北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1.推荐范围:在教书育人、管理服务育人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职工中产生。
2.推荐名额:全校推荐评选2021年湖北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1名。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真心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行为示范。真诚倾听学生呼声,回应学生关切,建立融洽师生关系。用好课堂讲坛等校园阵地,自觉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以实际行动为学生指引正确成长方向,积极增添社会正能量。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5.近年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综合表彰。
三、推荐评选方法
1.加强领导。学校成立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王立兵、校长陈向军任组长,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陈朝阳任副组长,各分工会主席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由工会常务副主席任办公室主任。
2.基层推荐。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方式,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推荐。
3.组织评审。组织评审委员会,由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工会、保卫部、教师工作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推出候选人,经职代会团长和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系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4.结果公示。对经省总工会初审通过后的推荐对象,在学校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各分工会要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本总支推荐评选工作。
2.推荐材料。《2021年湖北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
》一式三份(统一使用Excel表格)。另报送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5份。事迹材料须典型突出,生动感人,使用4号仿宋字、A4纸打印。
3.材料报送。请各分工会于3月8日前,将推荐对象情况汇总表、事迹材料报校工会,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联系人:简老师,电话:8621625,QQ邮箱:2213529075
附件:2021年湖北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
校工会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