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女教职工建功新时代,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初心。根据校党委工作部署和工会工作计划,校工会、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等部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年“明珠巾英”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评选“明珠巾英”,坚持为学校改革与科学发展服务,坚持以女教职工的教书育人、管理服务育人业绩为主要依据,树立具有示范、导向和模范作用的优秀女教工,确保所评选女教工的先进性和典型性。
(二)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采取自下而上、单位推荐与评委会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我校“明珠巾英”评选范围为全校在职女教职工。原则上各分工会推荐1人参评。全校拟评选10名左右。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升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勇于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三)团结合作,共同进步,积极参加学校、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四)热爱女教职工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广大女教职工服务,主动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切实为女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受到女教职工的拥护和信赖。
四、评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方式,各基层工会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推荐,原则上每个基层工会推荐1人。
(二)组织评审。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由校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工会、保卫部、教师工作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负责人和教代会人事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基层工会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三)结果公示。对评选通过的10名候选人,严格按照程序在学校网页上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对评选通过的人员,由学校予以表彰并授予2021年黄冈师范学院“明珠巾英”荣誉称号。
五、评选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分工会要将推选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女教职工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提出的“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号召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扎实推进。
(二)择优推荐。各分工会要确保有关推选工作在教职工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健康有序地开展,努力推选出政治坚定、表现突出、教职工认可的优秀典型,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突出、认同度高。
(三)各部门将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约2000字)一式三份(电子版同时报送)加盖所在部门党总支公章于2021年3月1日前报工会,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简老师,QQ邮箱:2213529075.
附件:2021年黄冈师范学院“明珠巾英”推荐表
校工会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2月19日
附件:
2021年黄冈师范学院“明珠巾英”推荐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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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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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或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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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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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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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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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推荐 意见 | (党组织公章) 年 月 日 | |||||||||
学校 工会审批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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