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
我校三届六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将于1月20日召开,根据《黄冈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提案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
二、征集对象
全体正式代表。
三、提案内容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提案内容主要包括:(1)涉及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2)有关学校管理工作、改革措施和教育事业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方案;(3)涉及学校教学、科研、服务、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4)教职工关心的其它比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提案受理:(1)教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问题;(2)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3)涉及教职工自身或他人的个别具体问题;(4)其它与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相悖的意见和要求。
四、提案格式
(一)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提案人可以提出承办单位意向。
(二)提案应按统一规定的提案表格式填写,允许另附页。
(三)提案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案名:即提交的问题或建议的题目。
2.提案理由:即提案人应说明提出本案的原因、根据和情况分析,最好有可行性调查。
3.整改建议:即提案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
五、提交要求
(一)为了保证提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填写提案表字迹必须工整,符合规范。提案表需填写打印二份,1名提议人、2名以上附议人必须在提案表上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
(二)提案代表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填写的提案表交各代表团负责人初审,代表团负责人提出是否建议立案的意见并签字。提案表打印由各代表团集中送交校工会办公室(多功能大楼508室,电话:8835608)。
(三)提案表必须同时递交纸质档和电子档,空白提案表请从工会QQ群下载。电子档发至邮箱(257135605@qq.com)。
六、提案审理
学校提案审查督办委员会对征集的提案进行审查、归类、整理、编号、登记。经审查立案的提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未被立案的提案转为建议提供给相关职能部门参考。提案征集和处理结束后,提案审查督办委员会将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提交教代会全体代表审议。
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提案征集工作,成立提案征集工作组,在广泛宣传和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向大会提交提案,提案征集和处理结束后,将进行提案工作组织奖和优秀提案评选工作。
附件:黄冈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黄冈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年1月10日
附件
黄冈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
提 案 表
提 案 人:
单 位:
联系电话:
附 议 人:
案名(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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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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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建 议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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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团 初 审 意 见 |
代表团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提案 审查 督办 小组 意见 |
提案审查督办委员会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主管 领导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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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确定本提案由 负责承办, 协办,请于 年 月 日前完成。
主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对 提 案 落 实 结 果 的 意 见 |
提案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