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崇高师德,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学校 “申硕”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经研究,校工会、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等部门决定开展2019年“十佳师德标兵”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及名额
1.选树范围: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职工中产生。
2.选树名额:全校“十佳师德标兵”10名。
3.从10名师德标兵中评选推荐1名湖北省师德标兵候选人,报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
2.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真心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行为示范。真诚倾听学生呼声,回应学生关切,建立融洽师生关系。用好课堂讲坛等校园阵地,自觉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以实际行动为学生指引正确成长方向,积极增添社会正能量。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三、选树方法
1.基层推荐。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方式,各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推荐,推荐的候选人在本单位至少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原则上每个基层工会推荐1人,教学学院不能弃权。
2.组织评审。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由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工会、保卫部、教师工作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和教代会人事工作委员会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评选结果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3.结果公示。对确定的10名“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严格按照程序在学校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通过的候选人,由学校予以表彰并授予2019年黄冈师范学院“十佳师德标兵”荣誉称号。
五、工作要求
1.推荐材料。《2019年黄冈师范学院“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除在推荐表上填写主要事迹外,另报送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5份。事迹材料须详实生动,文字简练,使用4号仿宋字、A4纸双面打印。
2.材料报送。请各基层工会于5月5日前,将推荐表、事迹材料报校工会,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联系人:简老师,电话:8621625,QQ邮箱:2213529075
附件:2019年黄冈师范学院 “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校 工 会
党委宣传部
教师工作部
2019年4月5日
附件:
2019年黄冈师范学院“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单位(盖章):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籍贯 | 职务职称 | 文化程度 | 教龄 | ||||
何年何月受到何种表彰: | |||||||
主要事迹:(限500字以内) | |||||||
基层工会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评审委员会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