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黄冈师范学院首届“十佳优秀女教职工”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工会[2019]4号)

来源:工会发布时间:2019-03-01浏览次数:146

校内各单位:

       近年来,我校广大女教职工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创先争优,为学校发展和改革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女教职工建功新时代,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学校“申硕”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校工会、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等部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女教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评选优秀女教工,坚持为学校改革与科学发展服务,坚持以女教职工的教书育人、管理服务育人业绩为主要依据,树立具有示范、导向和模范作用的优秀女教工,确保所评选女教工的先进性和典型性,。

     (二)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采取自下而上、单位推荐与评委会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我校优秀女教工评选范围为全校在职女教职工。原则上各分工会限推荐1人参评。全校拟评选10名左右。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升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勇于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三)团结合作,共同进步,积极参加学校、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四)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广大女教职工服务,主动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切实为女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受到女教职工的拥护和信赖。

        四、评选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分工会要将推选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女教职工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提出的“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号召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扎实推进。

      (二)择优推荐。各分工会要确保有关推选工作在教职工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健康有序地开展,努力推选出政治坚定、业绩突出、教职工认可的优秀典型,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突出、认同度高。

      (三)各部门将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约2000字)一式三份(电子版同时报送)加盖所在部门党组织公章于2019年3月5日17:00点前报工会,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简老师,电话:8621625,QQ邮箱:2213529075.


校 工 会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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