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部分优秀教职工和优秀工会干部代表开展暑期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来源:黄冈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发布时间:2016-05-26浏览次数:238

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落实《教师法》、《劳动法》关于教职工疗休养的有关规定,落实教职工的休息和休养权益,增强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校工会决定组织优秀教职工和优秀工会干部代表继续开展暑期疗休养活动,以体现校工会服务教职工群众的真情实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养对象及条件
各基层工会干部代表及工会活动积极分子,且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
二、休养地点及时间
1、恩施双卧四日游。时间:7月9日—12日
2、河南云台山、少林寺、洛阳龙门石窟四日游。时间:7月10日—13日
三、经费开支
校工会给指标内的每位参加疗休养人员提供1000元经费,其余费用自理。
四、具体要求
1、报名时间截止6月27日,由各基层工会将名单报到校工会,可通过工会QQ群报名,报名时要写清楚具体线路、联系电话以及身份证号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指标内的教职工按规定由校工会提供1000元费用,其余费用直接交到旅行社,其他教职工和教职工亲属愿意参加活动的请直接与旅行社联系,校工会将安排旅行社7月1日上午到学校来收取。交费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按规定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如果不能参加,其指标自然作废,不能叫人代替。
4、如果一条线路不足16人而不能成团,该线路自行取消,参加人员可选择另外一条线路,否则作自愿放弃。
五、指标分配:
机关一总支:1人    机关二总支:1人  机关三总支:2人
机关四总支:2人    图书馆:2人        后勤集团:1人
继教学院:1人      研究生处、国际教育学院:1人
文学院:  2人      政法学院:2人    外国语学院:4人
商学院:  2人      美术学院:2人      音乐学院:2人
数计学院:3人      物电学院:2人      化生学院:2人
化工学院:1人      体育学院:2人       教科院:1人
新传学院:2人      旅游学院:1人
校工会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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