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黄冈师范学院2012年教职工乒乓球赛

来源:黄冈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发布时间:2016-05-26浏览次数:137

关于举办黄冈师范学院2012年教职工乒乓球赛
通   知

校内各基层工会: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全会精神,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增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和友谊,促进乒乓球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校工会决定于2012年12月1日在新校区举办黄冈师范学院2012年教职工乒乓球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准备,按时参赛。
竞  赛  规  程

一、比赛日期、地点
2012年12月8日 上午8:00新校区乒乓球馆
二、参赛单位
甲级:校长队 数计学院 三总支 离退处 音乐学院 二总支 外国语学院 体育学院 后勤集团 新传学院 商学院 化 工学院
乙级:一总支 四总支 图书馆 政法学院 教育科技学院 化生学院 文学院  继教学院 物科院 美术学院
三、比赛项目
混合团体

四、参赛资格
(一)参赛者必须是黄冈师院正式教职工或经校人事处备案同意、各单位聘用的合同工(将参加比赛的合同工名单交校工会),如发现冒名顶替,将取消比赛成绩。
(二)各单位团体比赛只报一队
五、比赛办法
(一)团体:
1、第一阶段甲级分A、B组,乙级分C、D组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甲级取A、B组前四名、乙级取C、D组前二名分别进行淘汰赛,增加附加赛,决出甲级1—6名、乙级1—4名。
2、每场比赛为两场男单,两场女单,一场班子成员。
出场顺序:第一场  女单
第二场  负方选择
第三场  班子成员
第四场  负方选择
第五场  负方选择
● 校长队不受限制;
● 体育学院乒乓球专业课教师不能参赛。
3、甲级A、B小组赛最后一名降至乙级;乙级比赛前2名升至甲级。
(二)抽签由竞赛组进行。
(三)团体比赛5场3胜,每场比赛5局3胜。
(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比赛甲级取前四名,乙级取前两名;设精神文明奖二名,甲乙两组各取一名。
(二)单项比赛各组前六名。
团体:甲级  第一名400元    第二名350元
第三名300元    第四名300元
乙级  第一名200元    第二名200元
●凡团体比赛弃权者,校工会将酌情扣除相关基层工会的活动经费,并在年度考核中扣分。
七、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黄冈师院工会。

黄 冈 师 院 工 会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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