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黄冈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发布时间:2016-05-26浏览次数:122

关于做好2012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工作的
通     知

校工会【2012】12号

为进一步实施送温暖工程,体现学校党委和行政对困难职工的关心,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切实做好生活困难教职工的扶困救助工作,把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工作落到实处,把温情和组织关怀送给困难教职工,校工会决定于今年年底,开展2012年度黄冈师范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工作。现将困难补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我校在册正式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黄冈市最低生活保障者;
3、因遭受意外灾害造成生活困难者;
4、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者
二、评审程序
1、个人书面申请,填写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说明家庭经济来源、人均生活水平等情况;
2、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的情况说明;
3、各基层工会委员会针对申请人实际情况,提出初步评审意见并确定等次(一等、二等),2012年12月5日前将评审结果加盖公章提交校工会(附个人申请);
4、校工会召开基层工会主席会议,对各单位上报名单进行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出一等10名,每人1000元;二等28名,每人700元;
5、校工会审定并公示评审结果 。

校  工  会
2012年11月25日

2012112610151913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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