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基层工会:
为了体现学校对广大教职工的人文关怀,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让家庭经济困难教职工感受到集体大家庭的温暖,校工会决定于今年底,对我校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进行适当经济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我校在册正式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黄冈市最低生活保障者;
3、因遭受意外灾害造成生活困难者;
4、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者。
二、评审程序
1、个人书面申请,说明家庭经济来源、人均生活水平等情况;
2、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的情况说明;
3、各基层工会委员会针对申请人实际情况,提出初步评审意见并确定等次(一等、二等),2012年元月7日前将评审结果加盖公章提交校工会(附个人申请);
4、2012年元月16日,校工会召开基层工会主席会议,对各单位上报名单进行评审(地点另行通知);
5、2012年元月18日校工会审定并公示评审结果
黄冈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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