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先进基层工会和2017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文明和谐家庭的通知

来源:黄冈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发布时间:2017-11-01浏览次数:289

各分工会:

2016-2017年,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工会教育、维护、参与和建设的各项职能,在实行民主管理,推进校务公开,规范教代会制度上;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中;在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评选最美一线教职工、教职工技能竞赛和教师回报社会活动中;在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开展各项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总结表彰这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校工会决定在今年评选表彰一批2016-2017年度先进基层工会和2017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文明和谐家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基层工会的评选范围是各分工会。

2.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从事工会工作的干部。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的范围是表现突出的工会会员。

4.文明和谐家庭的评选范围是表现突出的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工会条件

工会领导班子团结,整体素质好;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成绩显著;能围绕学校(院)的中心开展工会工作,为学校(院)的建设、改革和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按时召开教代会,积极提交校级教代会提案;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教职工办实事;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促进校园和谐;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2.优秀工会工作者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工会工作,成绩显著;能团结同志,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具有奉献精神,受到教职工的普遍好评。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协助工会主席完成各项工作,能遵守纪律,团结同志,受到教职工的好评。

4.文明和谐家庭条件

家庭成员爱国守法,文明诚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讲究文明礼貌和公益道德;夫妻恩爱,亲子和谐,孝敬长辈,邻里和谐,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口碑。

三、评选办法和名额

1.先进基层工会的评选由各分工会按照评选条件自荐、申报,校工会将于11月底召开评审会,经工会主席会议讨论并投票确定,全校评出先进基层工会9个。

2.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按划定的指标,全校评出27人。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按划定的指标,全校评出77人。

4.文明和谐家庭的评选按划定的指标,全校评出35人。

四、具体要求

1.先进基层工会采取自我申报原则,各基层工会根据2016-2017年两年来的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申报。申报材料主要从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工作和活动情况、二级教代会和提案工作情况、各基层工会独立开展活动的情况三个方面来进行总结,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

2.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文明和谐家庭的评选,由各分工会按所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评选、申报。

3.0各基层工会于11月20日前将先进基层工会申报材料和先进个人登记表交校工会,并同时交电子档。联系人:简老师,邮箱:2213529075@qq.com

4.本次评选的先进基层工会和个人,由校工会表彰,并适当给予奖励。

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先进工会集体、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文明和谐家庭评选名额分配表。

2.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登记表。

4.文明和谐家庭登记表。

 

 

黄冈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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