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黄冈师范学院三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来源:黄冈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发布时间:2017-03-14浏览次数:1834

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我校三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将于2017年3月11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地点

多功能大楼学术交流中心

二、大会任务

1.听取《学校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听取《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财务决算和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审议《学校更名相关情况的说明》;

4.审议《黄冈师范学院三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5.讨论表决《黄冈师范学院教师岗位职责及其考核办法(试行)》;

6.讨论表决《黄冈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工作的意见》。

说明:《学校工作报告》、《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财务决算和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黄冈师范学院教师岗位职责及其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工作的意见说明》的报告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进行报告;《学校更名相关情况的说明》、《黄冈师范学院三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黄冈师范学院教师岗位职责及其考核办法(试行)》、《黄冈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工作的意见》印发书面材料。

三、大会要求

1.正式代表由所在单位负责通知到会,原则上不能请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代表,于3月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校工会。

2.本次会议按十个代表团进行分团讨论,请各代表团团长提前确定本代表团记录人和大会交流发言人。会议结束后将会议记录和代表交流汇报材料交校工会。各个代表团大会交流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安排有分团讨论会议室的单位要做好会务和茶水供应。

3.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三届三次教代会的提案工作,提案截止日期为4月10日。

4.大会主席团全体成员在第一次全体大会时着正装在主席台上就坐。

5.本次大会需要通过的文件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方为有效。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四、大会纪律

1.会议期间,请各位代表安排好工作,集中精力开好会。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须向各代表团团长请假,并请分管校领导同意,及时报告校工会。

2.参加全体大会时,请按《座位安排》中安排的座位就座;参加分团讨论时,请按分团讨论安排地点自行前往。

3.会议期间,希望各位代表能严格按照大会日程安排,参加会议各项活动;听报告要保持会场安静,参加讨论要踊跃发言。

4.参加大会时,请提前10分钟进场。进场后请主动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

5.会议期间,会场内禁止吸烟。

 

附件: 1.会议日程安排表;

2.分团讨论安排表;

3.主席团成员名单;

4.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5.代表名单。

学校办公室

校工会(代章)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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