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黄冈师范学院三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黄冈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发布时间:2017-03-14浏览次数:1728

各代表团:

我校三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将于3月11日召开,根据《黄冈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提案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

二、征集对象

全体正式代表。

三、提案内容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提案内容主要包括:(1)涉及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2)有关学校管理工作、改革措施和教育事业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方案;(3)涉及学校教学、科研、服务、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4)教职工关心的其它比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提案受理:(1)教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问题;(2)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3)涉及教职工自身或他人的个别具体问题;(4)其它与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相悖的意见和要求。

四、提案格式

(一)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提案人可以提出承办单位意向。

(二)提案应按统一规定的提案表格式填写,允许另附页。

(三)提案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案名:即提交的问题或建议的题目。

2.提案理由:即提案人应说明提出本案的原因、根据和情况分析,最好有可行性调查。

3.整改建议:即提案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

五、提交要求

(一)为了保证提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填写提案表字迹必须工整,符合规范。提案表需填写打印件二份,1名提议人、2名以上附议人必须在提案表打印件上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

(二)提案代表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填写的提案表交各代表团负责人初审,代表团负责人提出是否建议立案的意见并签字。提案表打印件由各代表团集中送交校工会办公室(多功能大楼508室,电话:8621625)。

(三)提案表必须同时递交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空白提案表请从工会主页(http://union.hgnu.edu.cn)通知公告栏下载。电子文本发至电子邮箱(2213529075@qq.com),邮件标题和文件名请注明“提案:×××(单位)—×××(提案人姓名)”。

六、提案审理

学校提案审查督办委员会对征集的提案进行审查、归类、整理、编号、登记。经审查立案的提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未被立案的提案转为建议提供给相关职能部门参考。提案征集和处理结束后,提案审查督办委员会将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提交教代会全体代表审议。

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提案征集工作,成立提案征集工作组,在广泛宣传和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向大会提交提案,提案征集和处理结束后,将进行提案工作组织奖和优秀提案评选工作。

附件:黄冈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黄冈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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