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十佳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

来源:黄冈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发布时间:2016-05-26浏览次数:213

各基层工会:
为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校形成学师德规范、修师德素养、展师德风采、做师德楷模的浓厚氛围。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4年“十佳师德标志”评选的通知》(鄂教师[2014]1号)精神,校工会、人事处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黄冈师范学院“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关爱学生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职工中产生。
2、评选名额:全校师德标兵10名。
3、从十名师德标兵中评选推荐一名湖北省师德标兵候选人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教师职业规范,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3、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身体力行,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成绩显著;
5、推荐湖北省师德标兵人选必须获得市(州)级(含同级部门)以上的表彰,但已获得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和被评上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的,不再作为湖北省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
三、评选方法
1、各基层工会推荐1人,原则上各学院不能弃权。
2、校工会、人事处组织教代会人事工作委员会和两名教师代表、两名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通过的候选人,由学校授予“黄冈师范学院十佳师德标兵”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学校还将举行十大师德标兵事迹报告会。
五、具体要求
1、认真填写推荐表,推荐表(见附表)一式3份。除申报表上填写主要事迹外,另报送3000–5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5份。事迹材料须详实生动,文字简练,使用A4纸、3号仿宋字打印。
2、请各基层工会于4月18日下午4:00前,将推荐表、事迹材料上报校工会,同时将word文档材料发至工会QQ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 系 人:孔志宏
电   话:8621625
QQ邮箱:646473100

黄冈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黄冈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4年4月9日
附件:黄风师范学院2014年“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2014041110062105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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